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2008年肺塵埃沉覑病(補償)(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全文(一)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4-09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2008年肺塵埃沉覑病(補償)(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全文(一)(只有中文)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2008年肺塵埃沉覑病(補償)(修訂)條例草案》第2至4、24、29及31至54條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條例草案第2至4、24、29及31至54條,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送予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我剛才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提及條例草案的目的是將《肺塵埃沉覑病(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的保障範圍擴及至惡性間皮瘤,並向惡性 間皮瘤患者提供與肺塵埃沉覑病患者相同的補償和福利。由於沒有醫學證據顯示非癌症間皮瘤與暴露於石棉之間存有因果關係,所以不會將非癌症間皮瘤納入條例草 案的涵蓋範圍內。 法案委員會在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