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八題: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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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八題: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就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勞 工處編制的《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僱主與僱員磋商,以訂明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雖然香港天文台近年一般會在發出8號颱風 警告信號前兩小時作出預警,以便僱員分批下班,但不少僱主仍然在8號颱風警告信號發出後才讓僱員下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措施改善大量僱員在8號颱風警告信號發出後同一時間下班所引致的交通擠塞和混亂情況;及 (二)當局會否重新考慮不再倚賴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而以立法方式訂明颱風時的工作安排(包括當香港天文台發出8號預警時,除獲豁免的行業外,所有僱主均須立即安排僱員分批下班);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八號熱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