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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二題:長者綜援申請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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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長者綜援申請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就長者綜援申請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社會福利署在審批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申請時,會把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入息及資產一併計算。與家人同住的長者如欲獨立申請綜援,其家人須作出不供養他們的聲明。有長者表示,這項規定令他們感到為難,亦影響到他們與家人的關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有多少宗長者綜援申請因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聲明而被拒絕; (二)會否取消與家人同住的長者獨立申請綜援時須提交上述聲明的規定;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檢討長者申請綜援的現行資格及援助金額,以及特別津貼的涵蓋範圍及申請辦法,使長者得到較全面的保障? 答覆: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幫助經濟上有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