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五題:傷殘津貼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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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五題:傷殘津貼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王國興議員就傷殘津貼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本人較早前接獲一名工友申訴,他表示因工傷導致肢體殘障後,既喪失了工作能力,又多次被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拒絕其傷殘津貼的申請,原因是醫生評定 他的殘疾程度並未相等於「失去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因此不符合「嚴重傷殘」的定義。此外,有評論指由於醫生採用不同的準則,殘疾程度相近的人士往往有不 同的醫療評估結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社署會不會檢討傷殘津貼的發放準則,包括更清晰地界定何謂「失去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 (二) 當局會不會檢討及改善現時有關醫療評估的指引和準則,以解決醫療評估結果不一致的問題;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當局會怎樣增加有關的醫療評估及上訴機制的透明度(例如會不會向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