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一題:受資助非政府機構員工的薪酬調整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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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一題:受資助非政府機構員工的薪酬調整 以下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已於去年九月,按照《整筆撥款手冊》所訂機制,根據二○○八年至二○○九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向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提供增補資助,並告知有關機構,此筆撥款旨在用作調整其員工的薪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至今分別有多少間非政府機構沒有按相若職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調整員工的薪酬、沒有把薪酬調整追溯自去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以及沒有向去年四月一日後離職的前員工補發由四月一日至他們離職前一段期間的薪酬調整;及 (二)會不會要求那些沒有按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來調整員工薪酬的非政府機構,退還有關撥款的餘額;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有沒有措施懲罰該等機構;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