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題:持續進修基金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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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題:持續進修基金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修讀獲認可的持續教育和培訓課程的成年人可向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申請資助。每名申請人一生只可獲得一次資助,資助上限為課程學費的80%或一萬港 元(以數額較小者為準)。據悉,獲認可課程的名單不包括碩士課程和學士後文憑課程,而該等課程的學費高昂(自負盈虧的課程尤甚),不少有志進修的人士因而 卻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提高每名申請人可獲資助的上限,以及把高等教育課程納入基金的資助範圍; (二)有何機制監管獲認可課程的質素;及 (三)有何機制防止不法之徒騙取基金的資助? 答覆: 主席: (一)及(二) 政府於二○○二年撥款五十億元成立持續進修基金(基金),旨在鼓勵本地人口持續進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