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四題:安老事務委員會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4-29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四題:安老事務委員會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口頭答覆: 問題: 有社會福利界人士向本人反映,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會)部分成員獲委任是政治交易的結果;委員會副主席擔任該委員會成員已接近十年,有違非官方成員在諮詢 或法定組織中擔任同一職位,其任期一般不應超過六年的規定;亦有委員會委員精心引導安老政策向不受長者歡迎的「改善買位計劃」私營安老院輸送利益,令經營 該等安老院的部分委員得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甄選委員會成員的準則,會否考慮市民及業界對有關人選擔任公職的表現的評價,以及會否事先就有關人選諮詢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或各個長者服務團體; 現任各成員的背景及資歷怎樣符合該準則;兩位在去年七月及八月任期屆滿的委員未獲再度委任的原因,以及何時會填補她們的空缺; (二)會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