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四題:低收入人士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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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四題:低收入人士 以下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 (一)按住戶成員人數分別列出在二○○八年第四季,有多少個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少有一名成員屬就業人士的住戶,其每月住戶入息低於成員人數相同的綜援戶每月領取的綜援金的中位數(在職貧窮住戶),以及在職貧窮住戶的成員的年齡分布; (二)按住戶成員人數分別列出在二○○八年年底屬「低收入」類別的綜援個案的數目,以及有關的綜援受助人的年齡分布;及 (三)告知本會現時有甚麼措施協助沒有領取綜援的在職貧窮住戶應付生活需要? 答覆: 主席: (一)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我們一直以住戶的「認可需要」(即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符合資格領取的援助金,包括標準金額以及各類補助金和特別 津貼)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