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十題:綜援租金津貼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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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十題:綜援租金津貼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私人房屋租金不斷上漲,有團體的調查甚至發現,不少「籠屋」及板間房的每呎月租,甚至比豪宅更高,超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獲發的租金津貼的每月最高金額,該等受助人因而需要以其他援助金支付差額,令他們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釐訂上述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流程為何; (二) 該金額的檢討機制的詳情;及 (三) 當局將於何時再次檢討該金額? 答覆: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合資格的綜援受助人都可獲發租金津貼,以支付住屋的開支。 津貼金額相等於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或者是按符合領取綜援資格的家庭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