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二題:無障礙環境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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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無障礙環境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屋 宇署去年推出《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手冊),給予建築物設計指引以方便殘疾人士出入,但部分指引的適用範圍並不包括食肆。本年六月,香港 大學的調查發現,大部分本港連鎖快餐店設有梯級或門檻的入口,未有附設斜道;亦有不少食肆使用固定的座椅,忽視殘疾人士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何手冊並不強制食肆在大門提供合適的斜道讓殘疾人士進出及提供專為殘疾人士而設的座椅;及 (二) 會否研究何時將第(一)項的規定加入手冊內,以照顧殘疾人士的需要? 答覆: 主席: (一) 《建築物(規劃)規例》(《規例》)附表三第14段及《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設計手冊》)第四章第14段已規定在非住用處所,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