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庫
文章名稱 : 建議修訂《水污染管制條例》諮詢文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政府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1-05-04
網址 :
文章預覽 : 建 議 修 訂 香 港 法 例 第 358 章 《 水 污 染 管 制 條 例 》 諮 詢 文 件 二○○一年 三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環境保護署 建議修訂《水污染管制條例》(第358章) I. 引言 1. 《水污染管制條例》在一九八○年制定,以管制香港水域的污染。當局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宣布設定維多利亞港(第三期)水質管制區,以及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加設2個附水質管制區後,水質管制區已覆蓋全港範圍,所有排放已受到《水污染管制條例》管制。 2. 公眾對管制水污染問題及《水污染管制條例》規定的執行狀況日趨關注。不過,有關水污染的投訴及違規個案仍持續增加。二○○○年的投訴及定罪個案宗數分別較一九九七年的數字上升54%及18%。非法排放廢水可能對公眾健康或環境構成下列問題- (a) 污染泳灘水質,危害游泳人士的健康; (b) 污染沿岸水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