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提交第二份定期報告所涵蓋論題的大綱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香港政府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1-1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提交第二份定期報告所涵蓋論題的大綱 引言:行將草擬的報告 1. 當局準備草擬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公約)提交的第二份報告。該份報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根據公約提交的第十至第十三次合併報告的其中一部分。 2. 我們已根據過往做法,擬訂報告的大綱,臚列我們擬包括在報告內的主要標題和個別論題。現請各界人士根據大綱所列的論題,就公約的實施情況給予意見,並提出任何其他應列入報告的項目。 3. 我們會仔細考慮收到的所有意見,並會把所有意見書提交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會)秘書處,讓委員會可以審閱每份意見書的原文。有鑑於此,並由於政府不便代其他團體/人士把其中文意見書翻譯成英文,故以中文撰寫意見書的人士可考慮一併提交英譯本。除非提交意見書的人士特別要求把意見保密,否則意見書一般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