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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與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簽訂的資料及諮詢協議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環境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協議書
日期 : 20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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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資料及諮詢協議 本協議以契據形式,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三日由下列雙方訂立:— (1) 香港政府(以下簡稱「政府」),由經濟司代表; 及 (2)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登記辦事處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63號23樓。 兹因:- (A) 為該公司煤氣客戶及該公司利益計,政府已要求該公司提高其釐定收費機制的透明度和闡明其建議加費的理據,而該公司自願接納了上述要求;及 (B) 依據此項提高透明度的原則,政府與該公司已就該公司公開某些公司資料的程序及諮詢程序,達成協議。 (C) 雙方的整體目標,詳載於敍文A及B。雙方無意把本協議當作任何形式的回報率規管或強制性價格管制的基礎。 雙方協議如下:- 1. 釋義 1.1 本協議內,除文意另有所指外,附表1內有關該公司的詞句,應照該附表所給予的意義詮釋。 1.2 本協議包括各附表。 2.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