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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專業行為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
地區 : 香港
行業 : 醫療
文類 : 規章
日期 :
網址 :
文章預覽 : (本單張只供參考) 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擁有法定權力處理有關註冊醫務化驗師專業上行為不當的投訴。有關要求退款或賠償的申索,並非委員會職權範圍所在,應循民事訴訟解決。 2. 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及《醫務化驗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處理有關註冊醫務化驗師的投訴。以下各段將會逐一說明處理投訴的程序。 3. 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秘書於收到書面投訴後,首先會將投訴交予委員會初步調查小組主席審理。初步調查小組主席是由委員會提名,而由委員會主席委任。 4. 主席會根據所得資料決定: (a) 駁回投訴,理由是他認為那是瑣屑或無根據的投訴;或 (b) 召開初步調查小組會議討論投訴;或 (c) 搜集更多資料,然後再決定是否駁回投訴或將投訴轉交初步調查小組。 5. 除了主席外,初步調查小組還包括兩名由醫務化驗師協會提名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