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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四十一項水務設施列法定古蹟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水務署
地區 : 香港
行業 : 自來水供應、排污
文類 : 新聞稿
日期 : 200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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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四十一項水務設施列法定古蹟(附圖) *****************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九月十八日)宣布把六個戰前水塘內的四十一項水務設施構築物列為法定古蹟,以表揚這些公務工程設施的崇高歷史意義。   林鄭月娥和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今午在大潭篤原水抽水站主持儀式,慶祝這項古蹟宣布。   林鄭月娥表示,這些水務古蹟,包括橋、水壩、水掣房,見證了香港社會過去一個半世紀的變遷和供水系統的發展里程。   政府早於一八六○年代已着手興建香港的供水系統,而首個水塘於一八六三年在薄扶林落成。隨着人口增長和城市擴展,政府在隨後的數十年建造了更大型的水塘和更複雜的供水系統。   時至今日,這些水塘大多保持完整無缺,並仍然繼續運作。   林鄭月娥說:「把這四十一項歷史悠久的水務設施列為法定古蹟,不但彰顯了政府對保育文物的承諾,而且亦表明了我們為香港市民提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