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致持牌法團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防止洗黑錢/打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 (1)《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及《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 (2)《200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里亞)規例》 (3) 美國總統行政命令第13224號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證監會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金融及保險活動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日期 | : | 2009-11-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致持牌法團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 防止洗黑錢/打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 (1)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及《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 (2) 《2009 年聯合國制裁(利比里亞)規例》 (3) 美國總統行政命令第 13224 號 (1)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及《聯合國制裁(阿富汗) 規例》(“《阿富汗規例》") 當局已在 2009 年 11 月 6 日根據《反恐條例》及《阿富汗規例》,於憲報(第 6832 號 公告及第 6833 號公告)刊登被聯合國安全理事委員會(“聯合國委員會")指定為恐 怖分子及恐怖分子的有聯繫者的最新名單。請留意上述兩份分別根據《反恐條例》及 《阿富汗規例》刊登的名單是完全相同的。 對照本會於 2009 年 9 月 10 日的通函隨附的上一份名單,新名單上的變更摘要載於附件 1。詳情請參閱聯合國委員會在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