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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流通銀行紙幣的處理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金融管理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金融及保險活動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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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本局檔號:B1/15C 致:所有零售銀行   行政總裁 敬啟者: 流通銀行紙幣的處理 農曆新年臨近,銀行紙幣的流通量及使用量都會顯著增加。銀行在處理流通銀行紙幣時應提高警覺。本函列載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過去所通知銀行有關處理流通銀行紙幣的管控要求。 銀行應設立穩健機制,以確保放置於其自動櫃員機的所有銀行紙幣均屬真鈔。原則上,銀行只應利用從以下途徑得來的銀行紙幣來補充自動櫃員機的鈔票: (a) 如屬港元紙幣,從發鈔銀行得來的銀行紙幣;如屬人民幣紙幣,從人民幣清算行得來的紙幣;或 (b) 經可靠的驗鈔機1驗證的銀行紙幣。 同樣,銀行應確保分行櫃位設有適當的管控措施以驗證鈔票,例如在銀行辦事處有可靠的驗鈔機以驗證較高面值的鈔票,以及安排在驗證鈔票方面受過充足訓練2並具備足夠經驗的職員進行驗鈔。 金管局預期銀行會一直遵守上述要求。閣下如對本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