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有關《收購及合併守則》(《守則》)下 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資格的經修訂程序的指引 ( 適用於屬綜合國際財務集團一部分的自營買賣商 )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證監會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金融及保險活動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5-08-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有關《收購及合併守則》(《守則》)下 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資格的 經修訂程序的指引 ( 適用於屬綜合國際財務集團一部分的自營買賣商 ) Tel: (852) 2840 9222 Fax: (852) 2810 5385 Website : http://www.hksfc.org.hk 1. 執行人員已就屬綜合國際財務集團一部分的自營買賣商申請獲豁免自營買賣 商資格一事,修訂及簡化有關程序(經修訂程序)。鑑於在2001 年4 月發表的 《獲豁免自營買賣商指引》(《指引》)內所指的上述機構所遇到的複雜情 況,執行人員已作出若干修訂,以簡化及加快有關的申請程序,但卻不會影 響其基本目的。 2. 獲豁免自營買賣商資格的概念確認若干提供多項服務的組織內的自營買賣活 動,可大致與該組織的其他活動(特別是企業融資活動)加以區分並按日進 行。這項區分實質上是透過職能分隔制度及合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