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對立法會秘書處研究報告的回應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金融及保險活動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3-05-0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1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管治 對立法會秘書處研究報告的回應 引言 本文列載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對立法會秘書處編製, 日期為2003 年3 月12 日有關金管局的管治的研究報告(報告)的意 見。議員就報告提出的問題的回應載於附件A。有關報告的其他意見載 於附件B。 比較範圍 2. 國際普遍的共識是,除了㆒些有關㆗央銀行良好管治的㆒般 原則外,並沒有㆒套劃㆒的㆗央銀行管治模式或模型,而且㆗央銀行的 架構、規模以至職能亦各異,因此並沒有㆒套制度適合所有㆗央銀行。 每家機構都有其獨特的管治安排,是視乎其歷史因素、市場特色、指定 職能及責任,以及其所屬㆞區的政治體制而定。每家機構的管治安排都 有其利弊, 在試圖比較不同的管治安排時, 必須考慮㆖述因素。事實 ㆖,這正是國際結算銀行對全球約50 家㆗央銀行機構㆒直研究所得出的 主要結論。 3. 因此,對㆗央銀行管治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