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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公告
日期 : 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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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檔案編號:LWB(MP) CR2/12/3051/08 Pt 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僱員再培訓條例(第423章) 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 引言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 指令,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條例》)(第423章)第31(1)條,制定《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修訂公告》)(載於 附件A),以便從2008年8月1日起,暫時豁免僱用外籍家庭僱工(外傭)及其他外地輸入勞工(外勞)的僱主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徵款)的責任,為期兩年。 理據 對中產家庭提供紓緩 2. 為緩和通脹不斷上升的影響,行政長官在2008年7月16日宣布一系列共110億元的紓緩措施。這套措施包括十項主要建議,其中暫時豁免僱用外傭的僱主繳付徵款是以中產家庭為目標的主要建議。為紓緩僱用所有外勞(包括外傭)僱主之經濟負擔,而後者主要來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