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04-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发〔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模 范人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激励全 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决定授予2115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870人全国先进工作 者荣誉称号。 国务院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族人 民,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