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建議書 |
日期 | : | 2010-04-1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 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优势依然明显。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 如下意见: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一)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 (二)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