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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地區 : 內地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專用書信
日期 : 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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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 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 国函〔2009〕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请示》(建保〔2009〕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国务院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