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日期 | : | 2009-07-1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 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 国函〔2009〕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请示》(建保〔2009〕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国务院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