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日期 | : | 2009-03-1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9〕27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 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 功能,逐步把拉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富有鲜明历史文化特色和浓郁民族风貌的现代化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48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逐步完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