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日期 | : | 2007-08-0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7〕76号 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 你们《关于报送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请示》(发改规划〔2007〕16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 新为动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 要经济增长区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 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