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 地區 | : | 內地 |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 日期 | : | 2007-05-10 |
| 網址 |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7〕43号 文化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文社图报〔2007〕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加强对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全国古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