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6-10-2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 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6〕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上报〈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大同市是山西省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大同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托大同市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工业 优势,大力发展其他产业。逐步把大同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5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逐步形成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