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6-09-0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 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6〕6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株洲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株洲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 作,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 把株洲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36.7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坚持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