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加盟代理秸秆气化炉广告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10-1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 加盟代理秸秆气化炉广告的通知 近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 立即停止播出加盟代理秸秆气化炉广告的通知》,通知说,近期,总局获悉公安部门破获多起“加盟代理秸秆气化炉”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异地设立所谓 高科技公司,在电视台播出广告,广告内容以加盟商、消费者的身份,宣传“秸秆气化炉”是高科技环保项目,燃烧农作物秸秆产生可燃气体,持续几个小时,无焦 油、无污染等功能,吸引投资者加盟代理该产品,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 鉴于上述情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所有“加盟代理秸秆气化炉”广告。同时,对本台仍在播出的其他具有加盟性质 的广告,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