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北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08-10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北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北京市规章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章清理的重要意义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 改了部分法律,废止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全 国开展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目前,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也在开展。 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根据法律修改和废止的情况,及时对规章进行清理,既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