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关于清理北京市社区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汽车的通告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9-06-0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关于清理北京市社区街巷长期停放废旧汽车的通告 目前,北京市部分废旧汽车在社区、街巷胡同长期停放,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影响了道路畅通和城市环境,更是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为了给市民群众提 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车辆停放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清理长期停放于社区、街巷两侧的废旧汽车;逾期不清理的,城管执法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车辆实施集中存放。 废旧汽车集中存放场所和车辆清单(http://www.bjcg.gov.cn/zt/fjqc/t20090602_259164.htm)详见首都之窗网站公告栏目。 二、已被通告的车辆,在通告期间,车辆停放人持有车辆权属证明等有效材料接受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