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9-03-0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卫戍区关于 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20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驻京各部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2008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7号)精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接收时间 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 (一)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 (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 (三)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接收复员士官和退役义务兵的时间从2008年12月初开始,至2009年1月底结束。驻香港、澳门、西藏、新疆和青海玉树、果洛地区的部队,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接收时间可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