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10-01-28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 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部长 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