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文化艺术品出国和来华展览管理细则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粵港澳文化資訊網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文化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6-12-08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文化艺术品出国和来华展览管理细则 出处:新华网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06-12-08 08:07:36 【字体:大 中 小】 一、为加强对文化艺术品出国(含出境,下同)和来华(含港、澳地区来内地,下同)展览事宜的归口管理,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文化部关于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文化部归口管理的文化艺术品出国和来华展览的范围包括: (-)根据我国与外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和项目计划规定互办的文化艺术品展览; (二)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内地与港、澳以及民间组织间根据友好协商出国或来华举办的计划外的文化艺术品展览,其中包括无偿展览、有偿展览和兼有部分展品销售的展览(以下简称“展销”)。 三、所有出国和来华的文化艺术品展览项目,都要根据《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