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介紹 |
日期 | : |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 2004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540号决议,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和出口管制,防范和 打击非国家实体获取上述物项,并向安理会提交执行决议情况的国家报告。安理会根据该决议成立了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防扩散委员会(即1540委员会), 审议各国提交的报告,任期两年。此后,安理会又两次通过决议,现已将1540委员会任期延至2011年,并鼓励各国推动1540号决议的全面执行,加强国 际援助与合作。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欢迎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决议。我们认为,该决议在凝聚国际防扩散共识、促进国际防扩散合作、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重视第1540号决议,积极支持并参加了 1540委员会工作,已按决议要求提交了内容详实的国家报告及相关补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