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公安部等六部门公告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公告 |
日期 | : | 2008-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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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公安部等六部门公告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禁毒局 时间:2008-0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为加强对羟亚胺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国务院批准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现就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羟亚胺的生产、经营 生 产、经营羟亚胺的,按照《条例》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要求到当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经 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羟亚胺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时,要按照《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规定,从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 的,一律不得发放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