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带司机汽车租赁管理政策的探讨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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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带司机汽车租赁管理政策的探讨 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 冯瑞林 发布时间 2009-12-03 汽车租赁在国际上是朝阳产业,有百年历史。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只有二十来年历史。因为起步晚、时间短,法律法规不健全,有些概念有待理清,带司机汽车租赁就是其中之一,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发表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供共同探讨。 一、带司机汽车租赁是市场客观的需要,也是汽车租赁服务的延伸 囯际上租赁的分类有多种,其中按是否提供标的物以外的人力、管理等服务,可分为湿租赁和干租赁两种。就汽车租赁而言,带司机汽车租赁,就是湿租赁的一种形式。隨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租车要求提供带司机的需求在日益扩大,尤其是外资企业,出于从减少非生产性开支,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不购车、不养人(司机)。因此,在租赁车辆时要求租赁企业提供驾驶员。近几年来,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不少长租车辆,应承租方的要求都提供带司机租赁服务。驾驶员的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