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关于填报“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有关盖章事宜的函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資訊及通訊 |
文類 | : | 專用書信 |
日期 | : | 2006-01-20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关于填报“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有关盖章事宜的函 2006年1月20日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次 新人劳[2005]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评先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评先办公室: 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以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在推荐过程中,一些省局询问评先呈报表盖章栏的机构层次问题,现就此问题说明如下: 一、填报“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盖章。 1.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作为向全国评先办推荐的部门联合同级人事厅(局)在“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意见”栏里盖章,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和中国出版集团作为向全国评先办推荐的部门也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