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資訊及通訊 |
文類 | : | 建議書 |
日期 | : | 2010-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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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年4月8日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次 银发〔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