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教育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08-0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应优先遴选部属或省属院校,同时须包括省域外具备条件的高校。 二、遴选条件 (一)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