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練習
通告類文書

不同的「通告類文書」有不同的名目和使用範圍,使用時需要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考慮的因素主要是事情的大小、緩急、時效,以及寫作對象等。「通告類文書」的例子如下:

通告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2年首次保送學生參加考試申請

根據本局於2008年9月25日頒發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學校必須先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預先批准,方可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校亦須於舉行考試前三年,即2009年3月向考評局遞交有關申請。

本局已向所有學校派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2011年首次保送學生參加考試申請表及考試場地表格各一份,供學校使用。在遞交申請時,學校須提供證明資料,並根據教育局之註冊規則提供有關課程的資料,同時承諾遵守本考試之考試規則。請特別留意2012年首次保送學生參加考試申請表內的第三部分中,第一至四項有關派出教員擔任與考試有關之職務、提供校舍及設備供考評局舉辦本考試之用途,以作為參加本考試的規則。填妥的表格經校長及校監/校管會主席簽署後,請於2009年3年31日或以前交回本局。

如有任何問題或查詢,可致電XXXX-XXXX與學校考試及評核部XXX先生聯絡。

特此通告

各中學校長
學校考試及評核部總經理 XXX
2009年3月3日
(來源:香港考評及評核局,3/2009;為便於教學,文字略經刪改。)
標題
標示發文機構、通告事項。
起首部分
交代寫作目的,並指出受文者應遵守的事項。
主體部分
詳述通告的內容,主要有三個重點:
  1. 已向學校派發申請表及場地表格;
  2. 學校保送學生參加考試須遵守的規則;
  3. 遞交表格的期限。
結尾部分
提供查詢的方法。